税务局提醒,六税两费”变了!

  • 发布时间:2023-07-14

“六税两费”减免自7月进入新周期,小心误区。

一、减免税种

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二、优惠内容

在2022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期间,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可以在50%的税额幅度内(各地均规定减征幅度为50%)减征“六税两费”,如若已依法享受其他减税优惠政策的,可叠加享受。

也就是说,纳税人能不能享受“六税两费”的优惠,要以当年的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情况为准。

登记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企业,按规定办理汇算清缴后确定汇算年度(上年度)属于小型微利企业的,可自办理汇算清缴当年的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享受“六税两费”减免优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