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12.24-2020.12.30)经济要闻回顾

一、宏观经济

1、中央农村工作会议12月28日至29日在北京举行,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出席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强调:在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迈进的历史关口,巩固和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是需要全党高度重视的一个关系大局的重大问题。全党务必充分认识新发展阶段做好“三农”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坚持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重中之重,举全党全社会之力推动乡村振兴,促进农业高质高效、乡村宜居宜业、农民富裕富足。

2、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主任习近平12月30日下午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会议指出,中央企业党委(党组)是党的组织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发挥把方向、管大局、促落实的领导作用;环境信息依法披露是重要的企业环境管理制度,是生态文明制度体系的基础性内容;深化预算制度改革,要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坚持预算法定,发挥集中财力办大事的体制优势,加强财政资源统筹,突出保基本、守底线,强化预算对落实党和国家重大政策的保障能力,坚决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杜绝大手大脚花钱、奢靡浪费等现象。会议强调,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是解决我国资源环境生态问题的基础之策。

3、世界银行发布最新报告称,中国经济活动在2020年一季度急剧下滑之后,已经以快于预期速度正常化。预计中国2020年经济增速放缓至2%,2021年随着消费者和企业信心增强以及劳动力市场状况改善,经济活动扩大到私人投资和消费,增速将回升至7.9%。

4、资本市场建立三十周年座谈会12月28日召开,证监会主席易会满全面总结实践经验,提出“十四五”时期七大改革重点工作,其中包括:着力提高直接融资比重;以注册制和退市制度改革为重要抓手,加强基础制度建设,稳步在全市场推行注册制;持续推动提高上市公司质量,持续优化再融资、并购重组、股权激励等制度安排;坚持底线思维,健全市场风险预防、预警、处置机制,稳步推进重点领域风险有序化解,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

二、金融市场

1、银保监会:要保持宏观杠杆率基本稳定,前瞻应对不良资产反弹,精准防控重点领域金融风险,坚决打击各种逃废债行为;严格规范金融机构股东股权管理,加快推动理财、信托转型发展,完善债券市场法制,规范发展第三支柱养老保险;强化反垄断和防止资本无序扩张,坚持金融创新必须在审慎监管前提下进行,对各类金融活动和行为依法实施全面监管。

2、发改委要求对近期和2021年度企业债券本息兑付等风险进行全面系统排查,对已发行企业债券情况开展专项检查,强化主承销商等中介机构风险排查责任,提高企业债券服务实体经济能力和存续期管理水平。

3、央行组织召开债券市场法制建设座谈会,下一步将以债券市场法制建设中的问题为导向,推动完善债券市场法律体系,全面提升债券市场法治水平,对债券市场违法行为零容忍,不断夯实债券市场信用基础,助力债券市场健康平稳发展。

4、央行副行长陈雨露:债券违约是债市发展当中打破刚性兑付的一种现象,但要高度警惕违约企业发生虚假信息披露,或者是欺诈发行甚至是恶意“逃废债”等违法违规行为;将进一步加强债券市场的法治建设,严厉打击各种违法违规行为,并强化债券市场信息披露要求,完善信用约束机制和信用评级体。

5、央行完善银行间债券市场现券做市商管理:鼓励债券承销商在依法合规的前提下,主动为所承销债券做市;做市商不得操纵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方式影响市场公允价格形成、不得利用内幕信息进行决策和交易。

6、央行、发改委、证监会发布《公司信用类债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推动公司信用类债券信息披露规则统一,完善公司信用类债券信息披露制度。《办法》明确22项可能影响企业偿债能力或投资者权益重大事项,保障投资者知情权;同时设立“投资者保护机制”专章,要求披露与投资者权益密切相关内容。办法将自2021年5月1日施行。

三、地产聚焦

1、太原将于12月30日起实施《太原市新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实施细则(试行)》,有效期2年,重点防范商品房交易风险。12月以来,一些城市发布了新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办法,都确立了确保预售资金用于商品住房项目工程建设的“专款专用”原则,以及由商业银行开设专用账户监管开发商预售资金使用制度。

2、中证报:租房市场日前备受关注。一方面,以北京为代表的部分地区发文规范租赁市场,提前控制租赁市场可能存在的风险点。另一方面,苏州等部分地区则采取租房落户的形式,悄然加入“抢人大战”,引发市场热议。业内人士称,刚刚结束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频繁提到租房市场规范和发展问题,2021年,租赁市场关注度有望持续提升。

四、政府债务

1、财政部部长刘昆:进一步健全政府债务管理制度,合理确定政府债务规模,健全地方政府偿债能力评估机制;严禁地方政府以企业债务形式增加隐性债务,开发性、政策性金融机构等必须审慎合规经营,严禁向地方政府违规提供融资或配合地方政府变相举债。

2、财政科学研究院院长刘尚希:中央政府的赤字、债务仍需保持适当规模。不过,当前地方债规模大于中央债,不利于国家债务风险管控,地方债比重应适度降低,应相应考虑扩大短期国债发行。

五、国资动态

1、国资委:明年将引入全员劳动生产率指标,引导企业关注改善经营效率和发展质量;将推动中央企业重点防范债务、投资、金融以及境外项目等领域的风险,强化底线思维,坚决守住不发生重大风险的底线。

2、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会议通过《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草案)》,将保障行政单位履行职能和所属事业单位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纳入法治轨道加强管理监督。草案明确对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实行政府分级监管,接受同级人大、财政和审计等监督,并每年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报告资产配置和分布等管理情况;要求配置资产优先通过调剂方式,提高资产使用效率,实施预算和绩效管理,并明确违法行为法律责任。会议要求,有关部门要抓紧完善配套措施。

六、研报精粹

1、中信固收称,债市走强背后的原因有以下三点:第一,近期央行持续开展资金投放操作,市场对货币政策的宽松预期则有所升温,同时商业银行的资产负债矛盾有所弱化,一定程度上对债市形成支撑。第二,进入12月后,基本面对债券市场的制约有所松动。第三,当前海外新冠变异病毒持续蔓延,国内部分地区疫情也有所反复,避险情绪升温也对债券市场形成支撑。

2、江海证券称,历史行情数据显示一季度利率震荡或下行的概率要大于上行概率。而结合基本面、政策面情况看,短期内通胀压力难以达到影响货币政策的程度,国内经济过热、海外全球共振强复苏的风险也暂时有限,货币政策更可能因要配合部分结构性支持政策退出而保持稳定甚至偏松,一季度政府债发行压力小于2020年同期。近期利率的下行可能正是基于上述考虑的抢跑。往后看,2021年一季度利率大幅上行的可能性不大,但考虑到经济复苏的方向不变,预计一季度利率以震荡为主,存在一定的交易机会。